公司延期缴纳税款获批,节省利息16万元
日期 :2020-06-04
浙江省轻纺供销有限公司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已于2020年5月31日结束了,我公司去年因效益较好,利润较高,年度企业应纳所得税额为14,798,747.18元。但今年一季度以来大宗商品价格一直下跌得比较厉害,加上新冠肺炎疫情的原因,我公司受到上、下游客户的供应量和需求量下降影响,导致公司销售下降较多,货款回笼相应也比较困难,公司的流动资金也较为紧张,一下子拿出1479.87万元这么多资金来缴的企业所得税,确实对我公司财务单证部产生了一定的压力。为此,我财务单证部积极与国税部门联系,反复沟通,认真准备申请缓交税款的相关资料,于5月27日在电子税务局上递交了“延期缴纳税款的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“,并于5月28日获得了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的(浙税)许准字(2020)第(24254)号“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”,决定准予我公司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,1479.87万元的企业所得税延期至2020年8月31日前交纳。以目前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.35%计算,3个月共为我公司节省利息:人民币1479.87*0.0435/12*3=16.09万元,为公司创造了一笔小小的财富。